作者: finduheart | 最後更新時間: 2024-10-13
本來有想報名參加比賽
仔細研究比賽的內容及分類之後
教育部落格大賽榮譽評審資格
決定改報名評審的甄選
本來也沒抱持太大的期望
沒想到在前幾天收到榮譽評審確認信
讓我感到非常的高興
能有這個機會擔任評審
期許自己可以做好評審的角色
並且可以從中學習參賽者的優點
讓自己的部落格經營可以更進步
第一屆教育部落格大賽榮譽評審條件及權責徵選條件
榮譽評審條件及權責徵選條件
·願意無償協助評審工作。
·個人成立的部落格必須經營6個月以上 (97年8月1日之前開站)。
·發表的文章至少20篇以上。
·與網友的互動性佳 (熱心回應問題)。
·願意提供網路身份、部落格網址及交換部落格連結,公佈於大賽平台。
·因名額有限,須經主辦單位遴選後公佈委任之。
·為顧慮公平性,擔任榮譽評審本人不得參賽。
·如發現上述情況,大會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
參與工作範圍
·參與本次大賽複審98年4月29日至5月12日。 (每人約需審查評分約15-21個部落格)
·參與本次大賽決選98年5月20日至6月2日,並推選最佳特別奬部落格。
(每人約需審查評分約7-12個部落格)